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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拟在新疆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公告

新疆招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自治区从2024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到2027年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

为进一步增强考生选科和人才培养的精准匹配,更好地促进高校招生与中学教育教学衔接,服务中学学生发展指导,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各普通高校按照教育部2021年新修订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以下简称《指引》)有关规定,确定了2027年普通高校招生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及教育部审定,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进行了汇总、整理,编制了《2027年拟在新疆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下简称《选考科目要求》),现予以公布,供2027年及以后在新疆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选科时参考使用,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编制说明

本《选考科目要求》包含了所有2027年拟在新疆招生的本科、高职(专科)层次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共计72176条,其中本科专业44721条,高职(专科)专业27455条。本《选考科目要求》分为本科层次和高职(专科)层次两个部分,各部分均按照军队、公安政法类、消防类和普通类院校分类,依据院校国标代码顺序编排。

二、高考模式

2027年新疆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考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2科。考生填报院校专业时,其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拟报考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三、选考科目要求

根据教育部《指引》精神,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可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且再选科目为任意2科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二类是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意2科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三类是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四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

四、招生院校及专业

(一)此次公布的2027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在招生当年并非所有普通高校的所有专业都会在我区安排招生计划。2027年起在新疆实际招生的普通高校、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要求,以及普通高校相关专业(类)是否在新疆安排招生计划,最终以普通高校当年在新疆公布的实际招生专业计划为准。

(二)2027年起招收有关省市新疆高中班毕业生的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参阅本公告内容,普通高校相关专业(类)是否安排招生专业计划,最终以高校当年公布的招收有关省市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实际招生专业计划为准。

需特别说明:一是高校编报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高校在所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科要求,招生当年并非所有编报的专业都在新疆安排招生计划;二是高校编报的招生专业并非都在新疆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高校在招生当年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各省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

考生可访问新疆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xjzk.gov.cn/)查询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具体操作方法,一是登录网站首页,在“通知公告”栏中查询,二是在网站首页“高考高招”栏中,通过“新疆高考综合改革选考科目查询辅助系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