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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公安学院招生章程,附办学层次和录取规则

肖老师

安徽公安学院

学校全称:安徽公安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制:四年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黄麓镇治中路安徽公安学院。

一、招生专业

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

二、招生对象

学院全部招收公安专业学生。招生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普通高级中学毕业,未婚,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参加2024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且高考时户籍所在地是安徽。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招生条件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适应学院教学要求,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要求。

1.政治考察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过公安机关政治考察合格,符合公安工作要求。考察工作按照《2024年公安院校报考须知》开展。

2.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考生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米及以上,女性1.60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体重指数=体重÷(身高×身高),体重单位为千克,身高单位为米。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3.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以上招生条件以《2024年公安院校报考须知》为准。

五、招生录取                     

(一)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公安专业为普通本科提前批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未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或者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对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在普通本科提前批次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专业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专业志愿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名额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考生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需符合拟填报专业(组)选科要求。即公安学类专业(侦查学、治安学)首选科目不限,再选科目必选政治;公安技术类专业(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首选科目限选物理,再选科必选化学。

(六)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1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和政治考察复核、档案复审、体检复检等复审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七)高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

六、学费、住宿费标准

根据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教计〔2006〕1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学院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如下:

学费:侦查学专业、治安学专业4600元/生·学年;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4900元/生·学年。

住宿费:6人间以下(含6人),800元/生·学年;6人间以上,600元/生·学年。

七、奖励与资助

(一)校内奖学金

学院设一、二、三等人民奖学金,获奖比例为30%。

(二)国家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资助政策,特别优秀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部分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

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自愿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八、毕业

学院对修满规定的课程、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颁发安徽公安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九、就业

公安专业学生毕业时,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参加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录用人民警察考试。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毕业生,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录用为人民警察,主要充实到基层一线。被录用的毕业生原则上回生源地公安机关入警,如本地生源数多于招录计划,择优选择其他市、县职位。新录用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到基层一线的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以外的单位。

十、招生咨询电话

0551-65381387、0551-65381389、19011306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