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意见》(教学〔2021〕9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及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是2010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中国最大的陆路口岸——满洲里市,2010年正式招收国家计划内高职专科学生。现开设应用俄语、大数据与会计、跨境电子商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融媒体技术与运营、网络直播与运营、现代文秘、旅游管理、西式烹饪工艺、书画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社区管理与服务、法律事务、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梯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护理等专业。
第三、院校基本信息
院校名称: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285
院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学 制:三年
办学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华埠大街1号
就读地点:校本部
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收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即:所有专业学费5000元/学年,住宿费:1000元/学年。
第四、录取规则
1.我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
2.普通类及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专业录取规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院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院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4.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5.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专业课成绩使用生源地统考成绩,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需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生源地的综合成绩排序,使用“分数清”规则择优录取。
6.平行分考生择优录取,按各省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7.外语:不限,但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俄语,其他语种慎报。
8.不限定男女比例,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9.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通过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10.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11.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12.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后存在问题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满洲里市华埠大街1号
招生办联系电话:(0470)6242098、6242099(兼传真)
QQ:401988708
电子邮件:zsb@mzlxy.cn
邮编:021400
学院网址:http://zyxy.mzlxy.cn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解释权归内蒙古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