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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邢台新能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附办学层次和录取规则

肖老师

邢台新能源职业学院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 学校名称:邢台新能源职业学院

第三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滨河西路58号

 第六条 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第七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邢台新能源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 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八条 学校简介:

邢台新能源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河北省首家新能源领域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校园风景秀美绿色环保。学院规划占地约610亩,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可容纳万余名学生学习、生活。校园以“光伏+”为核心,致力于构建以新能源为主导、零碳排放为亮点的能源体系,树立应用与教学兼顾的低碳智慧校园典范。校内建有多场景光伏、风光储存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冷热供应、能碳管理运营中心等项目,在这片绿色美丽的校园里,莘莘学子可以尽情享受着新能源带来的美好生活,学院不仅传承着知识,更引领着新能源的未来。

学院恪守“正大光明  知行合一”的校训,致力于打造新能源行业人才智库,为中国乃至世界新能源行业建设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九条 邢台新能源职业学院2024年面向河北省招生。招生专业12个:绿色低碳技术、光伏工程技术、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

具体招生人数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邢台新能源职业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调档比例:按照河北省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第十四条 我院在提档和录取时严格执行河北省优惠加分政策。

第十五条 执行河北省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绿色低碳技术、光伏工程技术、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费:绿色低碳技术、光伏工程技术、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为13800元/年;新能源汽车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专业学费为12800元/年。

住宿费:2000元/年/生。

  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条 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对于品学兼优学生,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获奖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并取得教育部统一颁发的荣誉证书;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获奖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对于勤奋好学,家庭贫困的同学,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资助标准2200-4400元/年。家庭贫困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

除此以外学院另设立晶澳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晶澳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1.真诚奖学金金额为8000元/人;一年级以高考成绩为依据:高考分数达到河北省本科控制线及以上;二年级,三年级按照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发放奖学金,发放人数与一年级人数相同。2.质朴奖学金金额为5000元/人;一年级以高考成绩为依据:高考分数达到河北省本科控制线下20分内(含);二年级,三年级按照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发放奖学金,发放人数与一年级人数相同。3.敬畏奖学金金额为4000元/人;一年级以高考成绩为依据:高考分数达到河北省本科控制线下40分内(含);二年级,三年级按照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发放奖学金,发放人数与一年级人数相同。4.感恩奖学金金额为3000元/人;一年级以高考成绩为依据:高考分数达到河北省本科控制线下50分内(含);二年级,三年级按照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发放奖学金,发放人数与一年级人数相同。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滨河西路58号

邮政编码: 055550

学院网址:www.xtxnyzyxy.com

联系人:王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319-5513666、0319-5513667、0319-5513668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邢台新能源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