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婚,年龄不低于16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报考当年8月31日;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符合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标准条件。
(二)报考录取流程
1.报考流程。
为以下2种形式:
政治考核、公布成绩、填报志愿、军检、投档、录取(大部分省市)。
政治考核、公布成绩、军检、填报志愿、投档、录取(目前有江苏、福建)。
2.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县(含自治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与高考报名所在地不在同一县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兵役机关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政治考核结论为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和体格检查。
3.面试。
面试通常在高考成绩公布后进行,由省军区招生工作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对象主要从报考军队院校且通过政治考核、达到本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线(含合并录取批次省单独划定的分数线)的考生中,区分性别、种类(选考科目要求)等,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军队院校目的、体型外貌和精神状态、身体协调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4.体格检查。
由省军区招生工作部门牵头协调,依托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实施,承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汇总体格检查对象的体格检查数据,区分报考类别作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结论。
5.投档录取。
各省市招生部门7月中上旬向我校投送合格考生档案信息,我校负责网上对投档考生进行审核。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录取。
当出现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已满,将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进行专业调剂,对未注明服从专业调剂者则退档。
(三)体格检查部分内容
体格检查按照现行《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1.身高要求。
男生162cm、女生158cm以上。其中舰艇、潜艇岗位身高不超过185cm。
2.体重要求。男生体重指数(BMI)在17.5到30之间,女生体重指数(BMI)在17到24之间。
3.视力要求。
双眼中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小于4.5,不合格。双眼中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小于4.8时,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双眼中任何一眼矫正视力均4.8以上且矫正度数均在600度以下,合格。双眼中任何一眼行激光手术(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除外),术后时间在半年以上(截止报考当年9月1日),手术眼裸眼视力4.8以上,无并发症,且眼底检查正常,合格。双眼中任何一眼行激光手术(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除外),术后时间在半年以上(截止报考当年9月1日),无并发症,且眼底检查正常,但手术裸眼视力小于4.8的,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双眼中任何一眼矫正视力均4.8以上且矫正度数均在600度以下,合格。经色觉图谱检查判定为色盲者,不合格。电子对抗类、通信导航类、舰艇、潜艇岗位,经色觉图谱检查判定为色弱者,不合格。
(四)学员待遇与毕业分配
1.入学入伍。
录取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军队院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提前向军队院校提出延期报到申请,延长期限从报到截止日期的次日起算,通常不得超过7日。
对未经批准逾期不报到的录取考生和主动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且不得安排转录到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就读,不得再次报考军队院校。
学员入学经复查复检合格满3个月后即办理入伍手续。在校学习期间,免收学费、教材费、住宿费、伙食费、服装费。统一着海军制式服装,每月发放津贴,以后每年递增。学员本人享受军人免费医疗,每年按学员标准发放一次探亲路费。
2.学员管理。
学员入校后参加入学入伍训练并考核,除学习和训练外,自由活动时间,可以去图书馆学习、进行体育活动等。学员暑期根据训练计划安排航海实习、部队锻炼、野外综合训练等。
3.激励机制。
学校建有创客空间和52个创新实践俱乐部,为学员的成长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鼓励学员参加国内、国际各类学科竞赛,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激励学员争先创优。
4.毕业分配。
为促进学员全面发展,将学员培养成为优秀的海军军官,学校建立了一整套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和分配制度体系。学校对每名毕业学员的全期课程考核成绩和日常综合表现(思想政治、军人气质、领导管理、团队意识、实践创新、作风纪律、表彰奖励)等方面进行量化综合排序。学员在本专业明确的计划内,依据排名顺序,提出个人分配志愿。分配政策制度、学员综合排序结果、分配计划等全程公开公示。
5.毕业待遇。
学习期满,考核合格,取得本科学历,授予学士学位,按规定授予海军少尉军衔,成为现役军官,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