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高考录取可不只是成绩“达标”就行,身体素质也得“过硬”。根据安排,2025年高考体检工作在3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进行。体检结果中,“不予录取”“不宜就读”的情况有哪些?哪些学校和专业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
根据《指导意见》注意三种受限情况
体检,是对考生身体全方位的一项检查。一般来说,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要经过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放射、检验等科室系统的体格检查,然后每个科室按照考生的身体状况给出各科医师意见。最后,体检医院或体检站综合各科结论并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作出考生的“体检结论”,这个结论就明确了考生是否有身体受限情况。
根据《指导意见》规定,在高校招生录取过程中,考生常见的身体受限情况主要分为三种:
一是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对应《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所列条款。
这类考生一般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如严重心脏病、严重血液病、严重精神病、恶性肿瘤等,无法按照高校的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
二是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对应《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部分所列条款。
这类考生可能有包括视力不足、色觉异常等情况。条款中所列的各专业不宜选报,考生报考志愿时应避开受限专业。如果执意报考受限专业且不服从调剂,高校在录取时可根据此条款退档。
三是有关专业不宜就读。对应《指导意见》中第三部分“不宜就读的专业”部分所列条款。
这类考生可能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主要是因为视力不足、屈光不正、听力障碍、嗅觉迟钝、重大手术、肢体残疾等原因不宜就读某些专业。虽然在录取时高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但考生本人在报考时还需慎重。
高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的补充规定
如果想避开身体受限情况,填报合理有效的志愿,仅仅参考体检《指导意见》还不够,高校发布的招生章程也不能忽视。一些专业由于其学习或就业的特殊性等原因,会对考生的身体要求提出补充规定,包括身高、体重、性别、视力等方面。例如——
口腔医学
以四川大学为例,该校2024年招生章程第十四条规定:
外语相关专业
以外交学院为例,该校2024年招生章程第二十条规定:
护理学和助产学
以首都医科大学为例,该校2024年招生章程第十二条规定:
海关管理
以上海海关学院为例,该校2024年招生章程第十五条规定:
艺体相关专业
以北京体育大学为例,该校2024年招生章程第十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