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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12月23日—25日进行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各位考生:

山东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12月23日—25日进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从容应考,做好考试准备

(一)准确掌握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用时超过3小时(含3小时)的业务课二(代码为5XX)安排在12月25日8:30开考。

(二)提前备好个人证件。

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因手机禁止带入考点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考生身份,所以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三)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生只能携带准考证上明确准予携带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严禁将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以及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物品带入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提前妥善安置个人物品,以免丢失情况发生。

本次考试在考点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进行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并进行人脸识别检查。智能安检系统将对手机、照相机等金属类电子设备进行检测,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

化学(农)科目(科目代码315)可使用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不得使用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按招生单位要求执行。

(四)自主进行健康监测。

请考生于考前3天起自主开展健康监测,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请主动联系报考点,按照相关要求在考点备用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当日或考试期间出现可疑症状的,现场进行抗原检测,检测为阳性的考生将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相关备用考场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请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确保以最佳的状态迎接考试。

二、诚信考试,遵守考试纪律

(一)遵守考试时间。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期间每位考生的考点不变,但每科考试一般都要更换考场,不要因走错考场耽误考试。考试期间建议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

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试结束前考生需在考点指定地点休息,不得领取手机等非考试用品,不得在考点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二)诚信守纪考试。

考生要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期间,应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并受到严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方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三)严惩违纪作弊。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考试作弊后果严重,将导致考生本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无效,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替考、作弊,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设备拍摄试题、答题卡并通过QQ、微信群等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三、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诱导考生违法犯罪,如利用互联网、小广告等兜售所谓“考研试题”“作弊工具”等。请广大考生务必提高警惕,坚决不相信、不参与“助考”违法犯罪活动。请广大考生讲诚信、守纪律,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如发现涉考违规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我院举报,举报电话:0531-86162757(举报专线,仅受理违法违规举报),邮箱:jubao@sdzk.cn。

业务咨询请联系报考点(联系方式见https://www.sdzk.cn/NewsInfo.aspx?NewsID=6348),或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综合咨询平台(咨询电话:0531-86162753、81916027)。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