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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23年11月25日-26日进行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24年上海市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23年11月25日-26日进行。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1.考生务必仔细看清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及地点,提前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检查及身份核验。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2.严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点。考生只可携带黑色水笔或圆珠笔、铅笔、毛笔、墨汁、砚台、毛毡(无界格)等必需的考试用品。任何照相设备、录放设备、各类小板凳、九宫格、直尺、放大尺、草稿纸、电吹风、修改液、修正带、电动文具、工具书、参考资料等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后,凭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入座。未经监考员同意,不得随意走动和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开考场,离场时须将试题、试卷、草稿纸一并交出,不得带出考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4.考生在拿到试卷及二维码后,首先应检查试卷是否完好,二维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本人相符,“考试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相符,无误后在试卷左上角“粘贴二维码处”粘贴二维码,在“姓名及准考证号签名处”工整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凡因漏填、错填、字迹不清或错误粘贴二维码而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生须在贴有二维码的一面书写。不得在试卷任何位置上做任何与试题内容和要求无关的标记(如汉字、数字、字母、符号等);不得在指定位置外签名或书写文字,否则作废卷处理。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任意更换座位,不得在试卷上画界格。不得落款与钤印,不得交换、损坏试题、试卷、草稿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书写,须待监考员整理、核对试题、试卷和草稿纸无误后,在监考员指令下离开考场。

  8.前往考点(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的轨道交通:地铁12、15号线桂林公园站。

  9.考试期间,请家长保持手机联络畅通。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离场。家长如有接送考生的,应服从公安和考点工作人员管理,避免考点门口人群聚集。

  10.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应考。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请各位考生按照考场规则和要求,诚信考试。预祝各位艺考生旗开得胜,前程似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