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三类对待有缺陷者或疾病者:一是学校不予录取的疾病或缺陷;二是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的疾病或缺陷;三是不宜就读的专业的疾病和缺陷。
从《指导意见》看,除了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高校可以不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录取时一般应不受限制。
“不宜就读专业”属指导性建议
《指导意见》出现了“不宜就读专业”的说法,它的意思是对患有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但今后对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可能有影响的,提出不宜就读专业的指导性建议,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专业。
然而,如果今后就业受到影响,考生必须自己承担责任。
残疾考生受到保护《指导意见》规定,对肢体残疾、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因为其残疾而不予录取。不得以不具备办学条件或不符合培养要求为由,拒收能进行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
肺结核影响录取吗?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拿到体检结论后应该做什么?
可以参考部分省市往年的体检表格的中“体检结论”一栏进行结果划分,分别是:合格、学校可不录取、有关专业可不录取、不宜就读专业。
那么接下来,拿到体检结论后应该做什么?
首先就是要一定从头到尾要认真地看一下,特别是看最后的体检结论,可以拿手机比如说拍下来存个档,然后回去对照上文说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去对应地把这个条款找出来,去看看自己哪些专业能报,哪些专业不能报。
1、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
这部分考生为身体条件完全合格,说明他们的身体状况适合高等院校各类专业的就读条件,可以选报高校的各类专业。(但军事院校、国防生和公安类院校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适宜选报第二部分中的某条相关专业
这类考生是身体条件合格,但是患有某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身体条件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中的某些条款,这些条款中所列的各专业不宜选报,主要是指身体条件不能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主要为视力不足、色觉异常等,考生报考志愿时应避开受限专业。高校在录取时可根据此条款退档。
3、不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
这类考生为身体不合格,为《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所列条款,主要是因为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如:传染病、精神病、心脏病、血液病等,暂不宜报考各类普通高等学校。这部分考生首先应治疗疾病,将来再报考高校。
如果是在网上公示体检结果,一定要事先记好查询网址,如果体检表上哪些数值记录得不对,比如身高1米76,记成1米72了,那么要及时地通过学校跟医院来进行,提出复查的申请。不要等到最后要报志愿之前才注意到,那时各个医院的体检工作已经结束了,数据也已经上报到市教育考试院了,到时再修改就基本没有可能了!
所以请大家一定要体检结束之后,一定要认真地及时地看这个体检结果。发现问题还可以复检,时间都还来得及。
另外就是,填报志愿的时候,广大考生应该关注一下两件事,一个就是招生章程,第二件事是一定要查一下体检标准,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报志愿的时候,参照体检标准和学校的招生简章,认真地,详细地对照这些专业要求,防止出现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