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叙事性作品写作考试须知
(一)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随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延误考试。2023年12月29日14时至考点封闭前,考生可到考点熟悉考试环境,但不得进入考试封闭区域。
(二)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考生凭本人《准考证》《不携带手机进入考点承诺书》、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按要求存放手机、背包等非考试用品,并主动接受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等设备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四)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无字垫板等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等通讯工具、手表等计时设备、背包及自备纸张等非考试用品)不得带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
(五)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要认真核对考场号、座位号是否正确。领到答题纸、试卷和草稿纸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考生信息。草稿纸上填写的考生信息须与答题纸一致,并保持草稿纸完整,考试结束后交回。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纸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人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七)开考前45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时间内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在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九)考场内钟表的显示时间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
(十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人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二)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考试启用“2+1”安检模式,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因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和考场时,需要接受安检及身份验证,请广大考生合理规划出行安排,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考生要按照考点的现场指示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安检,不要在考点周围或考试封闭区域外逗留、聚集。为顺利通过安检,请考生不要携带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二、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考试须知
(一)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并随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延误考试。2023年12月23日起,考生可以登录邯郸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https://ystk.hdc.edu.cn),查看考场分布示意图,了解有关考试注意事项。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点名候考并参加考试,三次点名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本场次点名截止后不再允许入场,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为规范考试秩序,只允许考生步行进入考点(校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校园)。考试结束须尽快离开考点,不得逗留。
(三)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前,按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并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考点配备手机智能安检门,除考试证件、考试所需物品外,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等物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考试过程中发现携带、使用上述违禁物品者,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四)文学作品朗诵和命题即兴表演两个科目采取“考评分离”方式,同一考生在同一考场一次性依次完成命题即兴表演、文学作品朗诵两个科目的考试音视频录制,中间不离场。
1.考生在考场外进行身份验证,然后随机抽取命题即兴表演科目的题目并进行备考,准备2分钟后进行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自我介绍,根据系统语音提示完成考试音视频录制。考生首先在考场地面黄线区域内进行命题即兴表演,限时3分钟(考试录制3分钟后自动停止)。考生可根据表演需要,在道具区自行选取所需道具,放置黄线区域内进行考试。表演结束后,需将道具放回道具区,然后进行下一个科目的考试。然后在考场地面红色标识处原地站立进行文学作品朗诵,以普通话脱稿朗诵自选的文学作品(现代诗歌、叙事性散文、小说节选、戏剧独白等)一篇,不可使用伴奏,限时3分钟(考试录制3分钟后自动停止)。
3.全部考试结束后,现场回放10秒钟的考试音视频,考生确认考试录制视频为本人考试视频,录制情况正常后离场。各科目考试录制过程中,考生若提前结束考试,须举起“结束考试”的牌子示意,方可提前结束本科目考试。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全部完成后,考生在考场外签字确认,迅速离场。
(五)考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如有疑问,考生考后可到考务办公室咨询。
(六)考场内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否则按违规处理。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触碰考场内设施设备。
(七)考场录制背景为灰色。考生不得穿演出服,服装上不得有任何装饰(包括标志身份信息的特殊标识、图案),不穿戴各类头饰。头发不可遮挡面部。
特别说明:
(一)在2024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如参加戏剧影视导演类统考,须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承办院校提出申请,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学校答复为准。
(二)考试的相关信息和规定将在邯郸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https://ystk.hdc.edu.cn)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试现场公告为准。有关戏剧影视导演类统考未尽事宜,考生可直接与考点院校联系,邯郸学院咨询电话:0310-709022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近年来,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复习备考阶段及考试期间,一些不法人员利用考生及家长的迫切愿望,故意编造和散布各种谣言误导考生,组织所谓艺考评委(专家)参与的模拟考试和模拟评卷(分)。部分考生因轻信了所谓的“考试妙招”“高分技巧”“拿钱买通关系获得高分”等谣言,上当受骗。在此,郑重提醒广大考生: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和评卷(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规范进行,不存在任何所谓的“操作空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影视导演类统考仅在规定的时间组织一次考试,不组织也未授权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跨区域的所谓“模拟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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