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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附办学层次和录取规则

肖老师

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平山路154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7.9万平方米(约合269.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5平方米/生;生均宿舍面积7.4平方米;生师比18:1;专任教师257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15.6%;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5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392.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072.4元;图书27.9万册,生均图书52.1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为8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

1.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院统一分配方法安排寝室。

2.按专业、班级、报到顺序和学生本身身体条件分配床铺。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2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习期间外语课全部采用英语教学。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4.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

学制

学习年限

科  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学费

1

530605

市场营销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2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3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4

460103

数控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5

460202

机电设备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6

460110

智能焊接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7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8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9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0

4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1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2

510106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3

510205

大数据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4

460120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5

430401

钢铁智能冶金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6

430402

智能轧钢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7

430105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8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9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20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21

460201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待定

22

420901

*安全技术与管理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待定

 

注:学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文件为准(学费待定专业以省发改委最终公布为准)。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8人间6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厅发布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我院按学年或学期收取学费,不跨年预收。学生在学习期间如因个人主观原因中断学习离校,所交的学费、住宿费按实际在校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以月为单位,不足一月按一个月计算)。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相关部门申请国家生源地贷款(最高16000元/年)。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合作企业在校设立奖助学金。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我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钢铁智能冶金技术专业,不录取色盲(色觉导常Ⅱ度)的考生。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无专业级差)。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历史学科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择优录取;物理学科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47265999

网址:http:www.lnyj.net

 

                              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2024-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