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给大家汇总了11所音乐院校、8所传媒院校、9所美术院校的2023年本科录取分数线,供艺考生们参考,建议收藏!
11所音乐学院
01、中央音乐学院
02、中国音乐学院
03、上海音乐学院
04、武汉音乐学院05、天津音乐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天津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经学院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天津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考试录取原则及文化课录取分数线(750分制)公布如下:
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音乐批评):
专业合格,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70分,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教育(钢琴主项)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77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教育(声乐主项)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95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作曲、指挥、电子音乐):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7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美声、民族声乐、笛子、笙、唢呐、二胡、板胡、民乐大提琴、民乐低音提琴、琵琶、三弦、扬琴、古筝、古琴、阮、柳琴、民族打击乐、管子、小提琴、中提琴、管弦大提琴、管弦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管弦萨克斯管、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流行演唱、爵士鼓、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司、现代键盘、现代萨克斯管):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2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表演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0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5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26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0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舞蹈学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40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06、西安音乐
07、沈阳音乐学院
08、星海音乐学院
09、浙江音乐学院
10、哈尔滨音乐学院
11、四川音乐学院
暂未公布
8所传媒学院
01、中央戏剧学院
暂未公布
02、北京电影学院
1.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创意策划)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9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35名。
2.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剧作)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9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47名。
3.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8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7名。
4. 表演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高考科类)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02名。
5.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9名。
6. 录音艺术专业(电影录音)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9后,按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1.0019。
7. 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录音)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9后,按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0.9695。
8.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高考科类)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9名。
9. 艺术与科技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9后,按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1.0077。
1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50名。
11. 新媒体艺术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2名。
12. 产品设计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9名。
13. 环境设计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5名。
14. 跨媒体艺术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2名。
15. 电影学专业(制片与市场)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9后,按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0.9781。
16. 电影学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9后,按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0.9919。
17. 摄影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8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37名。
18. 动画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04名。
19. 漫画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49名。
20.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动漫策划)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9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43名。
21. 影视技术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1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54名。
22.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85后,按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0.9115。
23.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8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57名。
24.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95名。
说明:
1.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录取规则的执行,均须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投档录取规则。如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高考文化录取分数线低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遇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2.校定分数线、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对于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者本科录取批次未合并的生源省份:
分数比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高考科类】
对于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者本科录取批次已合并的生源省份(例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青海省):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特殊类型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高考科类】
①上述公式在完成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对于四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四舍五入的计算办法。例如,某文科考生高考成绩403分,该考生高考所在省的文科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76分,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分数比值为0.6997。
②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所以上述分数比值计算公式中,考生文化课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③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3.关于成绩并列:
①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②按照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分数比值排序并列的情况,则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关于报考专业与艺术省级统考对应关系
请考生参照《北京电影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附件1。
03、中国戏曲学院
04、上海戏剧学院
05、中国传媒大学
06、浙江传媒学院
暂未公布
07、南京艺术学院
暂未公布
08、四川传媒学院
暂未公布
9、所美术学院
01、中央美术学院
一、大陆考生按专业排名录取各专业录取标准
(一)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
1.造型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09名。
2.中国画: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3名。
3.书法学: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8名,并列1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4.040分。
4.实验与科技: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8名。
5.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39名,并列339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78.788分。
6.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6名。
7.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造型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名。
(二)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
8.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80名,并列180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3.865分。
二、大陆考生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录取标准
9. 建筑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3.067分。(其中重庆市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5.208分;湖南省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9.129分)。
10. 美术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7.206分。
11.艺术学理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5.602分。
12.艺术与设计管理(中法合作办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2.843分。
三、华侨港澳台考生录取标准
1.华侨港澳台联招考生
专业考试合格,根据考生全国联招文化课成绩排队,文化课成绩录取至477分。
2.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
专业考试合格,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四门核心科目成绩不低于“2,2,2,2”。
02、天津美术学院
03、鲁迅美术学院
1、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80分。其中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按外语单科满分150分计)。
2、表演专业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执行。
3、除上述专业外,其他专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为350分。
04、西安美术学院
05、中国美术学院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办法:“报考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和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均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我校将参考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的75%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经研究决定,划定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366分(不分文理),对于分文理科的省份,则按文科366分,理科366分执行。
录取分数线:
06、湖北美术学院
07、广州美术学院
08、四川美术学院
09、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一、设计学类
获发我校2023年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综合成绩北京不低于219.48分、重庆不低于223.65分、其他省不低于214.68分可予录取。以上录取北京生源26人,其他省生源144人。
二、美术学类
获发我校2023年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专业课成绩北京不低于423.25分、四川不低于448.75分、其他省不低于447分(专业课成绩同为447分者,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111.67分)可予录取。以上录取北京生源8人,其他省生源47人。
三、艺术史论
艺术史论专业初选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史类一批线,文化课相对成绩重庆不低于133.33分、山东不低于129.81分、陕西不低于128.83分、江苏不低于124.29分、其他省份不低于122.12分可予录取。以上录取15人。注:1.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446.25/北京入围线421.5×100】+【高考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3.专业课折算成绩和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4.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执行。
关于录取到各专业方向原则:
对于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系统内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继续在第二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两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类内调剂的,将在本专业类内进行调剂;如不服从类内调剂,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