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名称: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674
区内招生代码:776
学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高职园区学府路1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层次
办学类型: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系别专业设置:
学院现设机电工程系、电气工程系、车辆工程系、能源与材料工程系、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与管理工程系等7个教学系。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智能焊接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等40个专业。
专业培养的外语语种:外语只开设英语,其他语种慎报。
身体健康状况: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批次
录取规则:
1.专业志愿清规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2.平行分择优录用规则
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高职专业课综合、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学校原则上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收费标准: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
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我院各项资助管理办法,规范了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审批、发放工作流程。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乌兰夫奖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及各类单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专科毕业证
邮编:010070
联系电话:0471-5279084、5279085、4596632
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nmgjdxy.com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nmgjdxy.com
邮箱:nmgjd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