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开考的省级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下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和信息技术等10科,市级统考科目为通用技术1科。
(一)省级统考科目
1.笔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9科采用笔试方式。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机考科目。信息技术科目采用机考模式,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市级统考科目
通用技术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等,由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以下简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确定并通知考生。
(三)选科要求
1.普通高中在校生。考生只能报考已完成必修课程学习的科目。高一年级的考生,每人报考的科目数不得超过4科,且在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中最多选择1科,在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科目中最多选择3科;高二年级的考生,可自主选择未报考或未合格的科目。
2.其他类型考生。可自主选择此次开考的部分或全部科目。
3.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科目,考生不得再次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