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类招生专业范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艺术类招生专业范围包括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专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
艺术类专业分为两类:一类是不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包括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一类是可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有关高校也可根据人才培养实际不对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提出要求。
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二、我省艺术类省统考科类
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等6个科类实行省统考。
考生所报考专业属于“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范围,必须参加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详见附件)。属于“不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范围的专业,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批次,高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三、戏曲类省际联考
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考试内容、考试形式、考试要求等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考试时间、考试指南等详见各组考高校招生公告。请考生注意相关信息发布,并按照要求完成戏曲类专业考试。
四、艺术类省统考考试报名
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工作按照《关于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
考生可在省统考各科类及方向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艺术类省统考各科类及方向。
选择艺术类报考类型并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各科类省统考考试。
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按学校要求选择参加相应科类(方向)的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否则校考成绩无效。
五、考试形式
笔试: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听写、乐理)、戏剧影视导演(叙事性作品写作)
面试:音乐类(视唱、声乐、器乐)、舞蹈类、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
面试是指在标准化考场内,考生与评委面对面考试,评委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评分,评委可根据考核过程实际情况,对考生考试做出暂停、终止等指令。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如评委认为考生的表演或表现内容已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据,评委可提前叫停,结束考试。考生未按考试内容及要求进行考试的,将相应扣分或不得分。
省统考各科目评分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再折算成对应科目成绩。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再计入总分,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1位小数。
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规定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通信工具进入考点。考生仅可佩带机械类指针式手表,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因考生拒不配合安检、不配合存放保管手机等考试禁止携带的物品而影响考试时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