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陆军军医大学招收生长军官学员和无军籍地方本科生。
1、生长军官学员
招生对象为在提前批录取院校中报考我校的普通高中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经复查复审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在校期间享受军队院校供给制学员待遇,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统一着军装,每月发放伙食费和津贴。学习期满,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综合考核合格,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陆军军医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八年制(本博连读)学员,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陆军军医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博士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博士学位证书;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毕业生通过国家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考试,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毕业后按规定分配到军队工作,授予少尉军衔(八年制学员在第五学年结束时按规定授予少尉军衔)。五年制和四年制毕业学员可按规定报考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的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无军籍地方本科生
是指我校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批准招收,为地方培养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招生对象为在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中报考我校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学生在校期间无军籍,不享受军人学员相关待遇,招收、培养等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毕业后不入伍,面向社会自主就业,也可按相关规定报考军队文职人员。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学分,并符合陆军军医大学毕业、授位相关规定者,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以下证书:本科毕业生颁发陆军军医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八年制(本博连读)毕业生颁发陆军军医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博士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博士学位证书。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毕业生通过国家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考试,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1、年龄要求
生长军官学员:未婚,年龄不低于16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
无军籍地方本科生:符合生源地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2、政治考核和面试要求
生长军官学员:参加各省军区(含卫戍区、警备区,下同)招生工作部门组织的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通过政治考核、达到本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线(含合并录取批次省单独划定的分数线)的考生,参加省军区招生工作部门组织的面试,结论为合格。
无军籍地方本科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者共青团员。
3、身心素质
生长军官学员:参加各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牵头、指定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实施的体格检查,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军后卫〔2023〕116号),且结论为医疗专业合格,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无军籍地方本科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根据该指导意见,除其中列举的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医学专业对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不予录取。有下列情况者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由于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左利手(俗称左撇子)考生不宜报考口腔医学专业。此外,考生还应身心健康,无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面部及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缺陷。
4、选考科目要求
生长军官学员:除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外,其他专业需同时选考物理和化学。
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所有专业需同时选考物理和化学。
5、外语要求
生长军官学员:仅限英语考生。
无军籍地方本科生:入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6、其他要求
生长军官学员:根据军队有关规定要求,生长军官学员入学报到后需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个人出国(境)证件统一上交保管。
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无军籍地方本科生入校后,参照生长军官学员实行请销假、一日生活、留营住宿等管理制度。
1.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线(合并录取批次省单独划定的分数线),报考生长军官学员考生经参加省军区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面试合格(无军籍地方本科生不参加)。
2.学校青年生长军官学员的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学校无军籍地方本科生的录取批次为普通本科第一批。根据教育部和军委有关规定,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120%组织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100%组织投档。
3.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按照总分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录取,在投档考生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学校认可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总分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名录取。
1、生长军官学员
1.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培养在军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级临床医师。毕业学员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2.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培养在军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临床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3.临床医学专业(临床心理医师)五年制,培养在军队从事心理卫生工作的临床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4.临床医学专业(高原医学)五年制,培养能在高原部队从事临床医疗和卫生工作的临床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5.预防医学专业八年制,培养在军队从事公共卫生与卫生防/疫工作的高级防/疫医师和教学科研人员。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6.预防医学专业(生物安全)五年制,培养在军队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生物安全防护与研究等工作的专业人才。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7.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四年制,培养在军队从事医学检验工作的检验技师。毕业学员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8.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四年制,培养在军队从事卫生事业管理和卫勤指挥工作的管理军官。毕业学员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2、无军籍地方本科生
1.基础医学专业八年制,培养在高校或科研机构等单位从事基础医学教学科研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2.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培养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级临床医师。毕业生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3.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培养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临床医师。毕业生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4.口腔医学专业五年制,培养从事口腔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预防工作的口腔医学专门人才。毕业生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5.预防医学专业五年制,培养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门人才。毕业生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6.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四年制,培养在各级医疗机构从事医学影像技术的临床、科研和教学等工作的医学影像技术专门人才。毕业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7.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四年制,培养从事临床检验和实验室诊断等工作的医学检验技术专门人才。毕业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8.药学专业四年制,培养从事临床药学、药物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的药学专门人才。毕业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9.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四年制,培养在生物医学工程领域从事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和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毕业生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1、创新教育
坚持创新教育理念,把传授知识、启迪智慧、培养能力有机结合,构建以能力为中心的本科创新教育体系。教学方法普遍采用小班教学、案例教学、研讨式教学、文献导读等,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模拟训练、翻转课堂、慕课教学。以学生兴趣为牵引,全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大力开展学科论坛、精品研讨、科研训练、临床志愿者等丰富多彩的创新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本科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思维能力。
2、联合培养
充分利用综合性大学的科研平台和优质教学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医学与理工学科交叉融合,八年制专业实施与综合性大学联合培养模式。
3、英才班
以著名烧伤医学科学家、我校黎鳌院士命名,设立“黎鳌科技英才班”,建立拔尖人才个性化培养模式,发现和培养一批立志投身医学研究、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科技人才,授予荣誉学士学位。
4、出国交流
每年选拔优秀本科生,全额资助出国访问世界一流大学、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参加课程学习、参与实验研究、开展临床见学,不断拓宽学员全球视野。
5、奖学金
设立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本科生实施奖励,奖学金覆盖范围和金额均居全国高校前列。无军籍地方本科生同时享受国家奖助学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