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拟在我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具体如下:
一、招飞计划
招飞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最终面向社会公布数为准,学制四年,在本科提前批录取。
二、培养目标
1.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龙航空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成都航空有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多彩贵州航空有限公司等国内民航运输企业飞行员(含客运、货运)。
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教师。
三、招飞条件
1.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开展招飞的地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文、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限男性),年龄16—20周岁(2004年9月1日后——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2.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积极弘扬和践行当代民航精神,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标准。
3.身体条件:身体通过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招飞体检。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符合检测要求。
5.文化条件:高考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各省(区、市)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60%执行;英语高考单科原始成绩达到95分(含)以上;控制线上考生以文化课总分(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四、招飞程序
1.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招飞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kzt/mhzf或http://mhzf.caac.gov.cn),进行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信息查询以及参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系统招飞志愿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
考生通过招飞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志愿”,将作为考生填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即 “有效招飞志愿”。系统中未确认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本校志愿的,将视为无效志愿,将不予录取。
根据民航招飞工作流程,招飞系统于2023年10月18日开通考生注册功能,2024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录入。
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将派工作人员在部分市、州设点,对报名考生进行资质审核、视力检查、面试筛选、外科初步检查、英语测试,考生可就近选择站点参加初检(关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官方微信公众号初检地点通知),初检前详细阅读《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附件2),并如实填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附件1)。
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将组织通过初步检查的考生进行招飞上站体检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初检现场通知)。未经招飞初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飞上站体检;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4.对体检合格考生,学院将派工作人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父母亲单位进行背景调查。
5.体检、背景调查、心理测试合格,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高考前要有通过招飞系统确认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有效招飞志愿”,高考后成绩出来前考生须与学院签定报考承诺书(未签定者视作放弃报考),填报志愿时要在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志愿。对达到民航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填报志愿(招飞系统“有效招飞志愿”和高考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缺一不可,且须一致)、高考成绩,按公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考生必须服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统一安排,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或该院指定的用人单位(各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
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
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618307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990219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