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
考试性质和目的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是面向海南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舞蹈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的专业基础技能、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旨在考查考生的专业基本条件与潜能,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本说明适用于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流行舞蹈等专业。考生可选择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5个舞种方向。
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舞蹈基本功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基本条件与素质,以及舞蹈基础训练的能力水平考试内容:测试身体条件,包括整体外形 (全身正面侧面、背面与上半身正面) 和软开度(搬控前旁后腿下腰)。测试技术技巧,包括规定内容 (平转、四位转、凌空跃) 和自选内容(所有舞种方向的考生可在中国舞、芭蕾舞和流行舞中任选一个技术技巧体系进行测试,同一体系下至少包含不同类的三个单项技术技巧,时长不超过1分钟)。考试要求:开考前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到考点抽取考试场次和考号,按顺序参加面试。女生盘头,着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 (或足尖鞋)。男生着紧身短袖、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不可化妆,无音乐。注: 技术技巧参考目录见附件。
舞蹈表演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运用身体语言进行综合艺术表现的能力。考试内容:自备剧目 (或组合) 表演,舞种不限,时长不超过2分钟
考试要求:
1.自备剧目 (或组合) 应与报考的舞种方向 (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一致;2.着自备剧目 (或组合)需要的练习服装,可使用相关道具;不可化妆,音乐自备,介质为CD或U盘,格式为MP3文件。
(三) 舞蹈即兴
考试目的:考察考生运用身体语言进行创造性表达的素质与潜力。考试内容:依据现场随机抽取的音乐进行即兴表演,舞种不限,时长1分钟。考试要求:着舞蹈练功服,可以使用道具
评分标准